摘要

国有企业是城镇化快速推进中的重要参与力量。在传统城镇化模式下,政府主导是典型特征,政府部门与国有企业合作是一种垂直合约的关系;新型城镇化模式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成为主流,国企则成为社会资本主导力量,政府与国企之间形成一种多元合作的新路径。国企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融资负债能力、可持续经营等方面具有难以替代的制度比较优势,应充分借鉴其在引入市场机制进行产业选择、探索建设用地市场交易新模式等方面的经验。

  • 单位
    中共中央党校; 国家行政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