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赣府厅发[2021]40号2021年11月19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农村寄递物流是农产品进城、消费品下乡的重要渠道之一,对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要、释放农村消费潜力、促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21]29号),加快我省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