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的采访或报道具有公务特点,应当归入"国有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因而记者可以成为受贿罪主体。在司法实践中,有不少记者索贿案件是按敲诈勒索罪定罪判刑的。当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记者,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向被批评报道的单位索取财物,更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但是对冒充记者而索贿的,则可以界定为敲诈勒索罪。"非国有事业单位"与"企业法人"中的记者受贿、索贿,应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