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性司法”是20世纪70年代在西方国家兴起的犯罪处理模式,作为其中最重要的刑事和解制度发展已日臻完善。追溯刑事和解制度的起源,明晰恢复性司法的基本理念的应有之义,文章主张应植根于中国传统调解的司法制度,充分吸收恢复性司法的合理因素,从创建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出发,积极构建有中国特色的刑事和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