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我国在实施集体林权流转的过程中,面临着群众不愿意流转、不规范流转等问题,严重阻碍了林业现代化发展。与此同时,也受到立法价值取向偏差、立法模式困顿、法律体系残缺等因素的影响,导致集体林权流转制度的激励性和服务性严重不足,急需要对集体林权流转制度加以完善和优化,以此提高森林生态服务功能和林地的生产能力。基于此,对完善集体林权流转制度推进林业现代化进行分析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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