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粤统规〔2022〕1号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统计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统计局,省统计局各处、室、中心:《广东省统计局行政处罚减免责清单》业经省司法厅审查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2年8月10日(注:《广东省统计局行政处罚减免责清单》此略,详情请登录广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d.gov.cn政府公报栏目查阅)

  • 单位
    广东省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