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与公正待遇是东道国政府对外国投资和投资者提供的一种待遇,在理解上存在分歧。国际仲裁庭对公平与公正待遇的要素也做出了很宽泛的认定。在考察我国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以下简称B IT)缔约实践的基础上,我国缔约存在不足与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措辞笼统、缺少限制表述、可仲裁事项宽泛,一旦出现争议,很可能导致不利结果。我国在缔结未来的投资条约时,应当在条约中对公平与公正待遇进行合理的解释或限制,或者限制投资条约中的可仲裁事项范围,或者在出现此类争议时坚持最低待遇标准的合理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