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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论我国台湾地区多层次传销管理法第38条规定
作者:胡鹏年
来源:
中国市场
, 2016, (22): 285-287.
DOI:10.13939/j.cnki.zgsc.2016.22.285
保护机构
保护基金
管理法
调处委员会
摘要
文章通过对国内台湾地区公布施行的多层次传销管理法第38条规定,于已报备的多层次传销事业设立保护机构的规范内容做重点介绍,资供相关研究与引用的参考。
单位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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