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少年警务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中发挥着前哨作用,也是承接少年检察和少年审判制度的重要环节,目前我国少年警务尚处于探索期,呈现出局部突破但整体滞后、与少年司法其他环节发展不同步、与较发达国家存在一定差距等问题。在未成年人犯罪防控体系由单向防控发展到立体防控的背景下,以贯彻矫治教育新警务政策为出发点,少年警务应当围绕未成年人犯罪风险防控的多个治理维度深度扩展警务职能,由传统的治安防控发展到治安防控与矫治教育并行。在少年警务的制度阐释中,关于对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教育这一核心警务问题,倡导建构分层递进式矫治教育体系,依据未成年人违警行为与触法行为的不同类别划分为一般矫治教育、升级矫治教育以及特殊矫治教育,并分别明确三类措施的处遇流程。

  • 单位
    天津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