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涉警网络舆情的演化过程中,公众内心情感起着根本性的推动作用。公众对涉警事件的不知情产生焦虑感,在“警察污名化”影响下对警察形成怨恨感,在罗宾汉情节的作用下对警察产生愤怒感,涉警网络舆情在焦虑、怨恨、愤怒三种情感的综合作用下被“引爆”。近年来,单纯通过行政或者法律手段解决舆情问题已经“失灵”,公安机关更需“情治”解决涉警网络舆情问题。情治即情感治理,公安机关通过发掘其在涉警网络舆情治理中的应用价值并加以实践,能够消除警民之间的情感裂痕,提升警察形象,厚实警民信任土壤,解决使用“刚性治理”所留下的“后遗症”。公安机关想要发挥“情治”在舆情治理中的最大功效,就要在实践中贯彻以人为中心的治理理念,塑造新的公安形象、掌握社会心态治理的方法,优化网络舆论环境,最终实现法治、德治、情治的综合治理模式,从而获得更为理想的治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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