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SDPR-2022-0130001鲁财社〔2022〕1号各市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医保局,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医保局: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医疗保障和救助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研究制定了《山东省医疗保障和救助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