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020年底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以下简称《长江保护法》)自2021年3月1日起付诸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流域性立法,其第4条规定的"国家建立长江流域协调机制"受到了较多关注。人们普遍认为,长江流域协调机制这种系统联动的保护机制能够覆盖长江流域180万平方公里范围内的19个省级行政区域,有助于探索建立流域上下"一盘棋"的共治机制。然而,长江流域协调机制要充分发挥作用,还需要一系列配套体制机制,并充分考虑特定现实因素。本文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