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网约车作为“互联网+”时代的新兴产物,使人们的出行变得更加便捷,然而,利用网约车进行犯罪的新型犯罪问题也迅速滋生。因此,本文以涉网约车犯罪的100个案例作为分析样本,从犯罪行为侵害的法益、犯罪主体、犯罪参与形态等维度剖析其犯罪样态,以涉网约车犯罪场域的特殊性、网约车运行机制的自在漏洞以及犯罪主体的社会综合性因素三个方面进行其发生机制的考量,发现当前涉网约车犯罪仍存在事前预防机制尚未建立、犯罪类型化关注尚未形成以及游离于加重处罚之外的治理困境,对此进行专门研究,旨在探寻其预防为主的综合治理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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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贵州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