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河南省医保局日前发布《关于将部分零售连锁药店纳入我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范围(试点)的通知》,称"决定将符合条件的部分医保定点零售连锁药店作为试点,纳入我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范围"。而截至目前,河南省医保局已经完成征集并公示首批纳入集采的试点药房(门店)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