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经济转型使政府的职能以经济关系和经济秩序为中心。政府的市场监管随着市场的不断扩大和专业市场的建立和形成而逐渐加强。但是,政府监管市场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局面远远落后于现实需要,甚至还没有成为政府监管市场的认识和认同。市场监管是政府的使命,而对监督者进行法律控制,避免监管的任意和盲目,提高监管综合效率,形成有序的管理,促进有序的市场关系和秩序,是监管的最终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