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多年来,潘大水库作为京津冀地区的重要水源地,为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水资源保障。与此同时,入河排污、围库造地、侵占水库岸线等水事违法行为对库区水生态环境、水库运行管理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根据近年来潘大水库水政执法工作的实际,结合水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全面推进河长制等新形势、新要求,从强化水政执法队伍建设、落实和完善流域与区域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等角度出发,对如何加强潘大水库水政执法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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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