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办教育分类管理系列新法新政的颁布实施,促使民办高校教师发展生态的外部制度供给发生重大改变。在"营利"的组织目标下,营利性民办高校教师发展存在诸多不确定性,表现为教师对其职业身份认同产生困惑,教师权益难以充分保障,教师待遇提升机制失灵,支持教师专业成长的资源贫乏等。因此,必须营造有利于营利性民办高校发展的社会环境,完善教师权益保障的相关制度安排,建立健全工资增长与办学效益相宜的长效机制,丰富教师培养多层次、多渠道资源支持。更重要的是,在办学追求营利的同时,守护公益性的教育本真,能够持续达成营利性和公益性二者之间的协调与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