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福建省财政厅近日印发《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发布行为,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不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按照这一新规的要求,福建省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不得以“详见附件”“略”“见投标文件”等表述代替需公开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