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1月2日出台《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要求所有成品油发票均须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这一监管新系统在不改变现行成品油消费税政策,不增加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负担的前提下,首次将成品油的生产、批发和零售全流程纳入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