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是我国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独特之处,相关研究已从必要性、可行性、参与方式和参与效应等方面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展开积极研究。已有研究显示:党的领导和国有企业的性质决定国有企业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的必要性,法理正当和党组织的独特优势表明国有企业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具备可行性,“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和“讨论前置”决策机制两种方式可以有效提升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的深度,国有企业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积极效应明显。学界研究结论对推进国有企业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具有重要启示。
-
单位广西师范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