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农村”背景下的我国农村法治教育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是依法治国、依法治村的需要;二是促进农村繁荣稳定的需要;三是建设“新农村”的长远需要。然而目前,我国农村法治教育存在以下障碍:一是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不够;二是乡村干部在普法执法中身教不严;三是群众学法用法带有明显的“实用性”;四是农村法制教育活动开展难、落实难。为此,强化我国农村法治教育的对策:首先,全面普法,突出重点进行法治教育;其次,联系实际,注重实效进行法治教育;最后,形式多样,生动活动进行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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