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商品房预售广告领域虚假行为遍地开花,欺诈横生,主要源于预售商品房带有经验品的特点,预售广告的法律性质为要约邀请,且现有法律规制存在不足。今后,我们可赋予预售广告以明示的质量担保效力,或将那些没有被格式合同文本明文否定的要约邀请视为要约,进一步完善开发商预售广告失真的法律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