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交运规[2019]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发展改革委: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等有关部署,深化道路运输价格市场化改革,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