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教技厅函〔2020〕1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有关高等学校、部省合建有关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2015年修订)》,2019年9月至11月,我部组织对化学化工和交叉领域的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展了五年定期评估。现将评估结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化学化工领域51个参评实验室中,功能高分子材料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等9个实验室评估结果为优秀;磁性分子与磁信息材料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等36个实验室评估结果为良好;其余实验室评估结果为整改或未通过定期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