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建立程序性制裁制度,可以有效的解决我国程序性违法和程序滥用的问题。第一,可以保证程序公正的实现。第二,可以有效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第三,可以防止公权力机关恣意妄为。我国关于实体性的制裁制度较为健全,但是程序性制裁制度则相对的缺乏,所以在我国建立程序性制裁制度尤为重要。我国具备程序性制裁的法律基础,但是在具体制度的建立时,还应根据我国的司法现状来制定确实可行的程序性违法的程序性制裁制度。

  • 单位
    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