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经检察机关依法核实和依职权调查,确有证据证实“不属于自身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应当认定未超过起诉期限。对法院认定超过起诉期限而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检察机关可以采取再审检察建议的形式进行监督。检察机关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应强化检察监督,增进对行政诉权的保障;依托精细化审查与良好沟通协作,提升监督质效;以监督方式创新,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