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物权行为理论中的核心问题是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目前,我国并不承认物权行为理论,更不承认其无因性,但是在解决实际问题中,亟需构建一种完整的物权行为理论框架,并在这一基础上,配合善意取得制度来更好地解决现实中的问题。物权行为无因性原则与善意取得制度具备本质的统一性与互补性,二都只有结合起来才能发挥更充分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