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我国敦煌吐鲁番等西北地区出土了一大批古民族文契约文书,如佉卢文、于阗文、粟特文、吐蕃文及回鹘文契约。将其之立契时间程式在相互之间及与同期汉文、西方古希腊、古罗马契约做一比较,发现在格式方面,上述所有契约具有惊人的一致性,即均被置于契首并单列;在内容方面,佉卢文、于阗文契约与西方古希腊、古罗马契约雷同,吐蕃文、回鹘文契约借鉴了汉族历法的内容,粟特文契约二者兼而有之。由此而论,佉卢文、于阗文契约与西方古希腊、古罗马契约属于同一契约系统,亦即前者吸收了后者之内容,吐蕃文、回鹘文契约深受汉族历法之影响,粟特文契约吸收了中、西方历法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