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执法安全合作是非传统安全国际合作的重要议题。社会革命、标准协调、信息共享曾作为核心驱动因素推动国际执法安全合作的发展,但当下已缺乏解释力。韦伯的"官僚制""社会控制"与哥本哈根学派的"安全化"等理论可进一步阐释执法安全合作的驱动逻辑要件:执法机构相对独立性、跨国犯罪的安全威胁性、国家政治信任的获得、彼此互为听众。通过时澳大利亚与印度尼西亚之间的"禁毒"合作和"打击人口贩运""反腐败"双向互惠合作两个案例的过程追踪,验证了上述理论解释。澳印合作的驱动逻辑启示中国,要注重构建以共同安全感知为目标的话语体系,推进以"驻点—连线—结网"的方式构建执法安全协作机制,从战略布局和能力建设方面完善中国特色对外执法安全合作体系。

  • 单位
    浙江警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