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现行非法技术侦查证据排除制度存在法律规定粗疏、判断标准模糊、分权制衡原则缺失等弊端,在实践中将导致界定依据不充分、合法性审查困难、排除难等问题。应当通过对域外法治国家非法技术侦查证据排除制度展开考察和研究,汲取其有益经验。立足于我国制度设计实际和司法实践经验,对我国非法技术侦查证据排除制度的完善应当从厘清标准、扩大排除范围、强化分权制衡理念、确立最后手段原则、强制排除与裁量排除相结合、划定具体可操作的排除范围六个层面展开。监察委员会作为国家新成立的反腐机构,其技术侦查权的界定和运行不够清晰。在尝试从立法层面寻求制度完善的同时,也应对其加以讨论与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