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调查保山市农村地区饮用水水质现状,为改善保山市农村饮水水质卫生状况、预防介水传染病提供科学依据。方法采集农村集中式供水水样1404份,水样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06)进行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毒理学指标、微生物指标等31个指标的检验,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进行评价。采用χ2检验进行率的比较分析。结果 20142016年共检测农村地区饮用水1404份,合格521份,合格率为37.11%,其中微生物指标合格率最低(46.72%);水样合格率随年份增加而升高(χ2=120.174,P<0.001)。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合格率枯水期(74.36%)高于丰水期(66.81%),有统计学差异(χ2=9.636,P=0.002);微生物指标合格率丰水期(52.14%)高于枯水期(41.31%),有统计学差异(χ2=16.527,P<0.001);水样合格率常规处理(包含混凝、沉淀、过滤、消毒)>仅消毒>未处理>沉淀/过滤(χ2=264.479,P<0.001);水样合格率随供水能力的增加而增加(χ2=8.420,P=0.004)。结论保山市农村地区饮用水水质合格率低,微生物指标是影响保山市农村地区饮用水安全的主要因素,水期类型、供水方式、水样类型、供水能力是水质卫生状况的影响因素。为保证该市农村地区饮用水的卫生、安全,有关部门亟待采取有效的措施,提高农村地区水质,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