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海峡两岸均加快了建构针对资助恐怖主义活动的刑事归责制度,但立足于本土化的法律结构,以及立法导向和刑事政策理念的差别,台湾地区与大陆的制度差异分别体现在不同方面。通过分析台湾地区和大陆关于资助恐怖主义活动犯罪上的特点,以期达到互相借鉴,完善各自领域内法律制度的目的。具体而言,大陆较之台湾地区更具备完整的责任体系性;对资助恐怖主义的主观故意标准,台湾地区更接近国际性泛化故意的概念,而针对资恐的客观行为范围,则是大陆的语义更为多元化。此外,不断修缮的附加财产刑与打击洗钱的反资恐融资制度也反映了海峡两岸对于资恐立法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