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刑法定原则经历了绝对的罪刑法定向相对的罪刑法定的历史嬗变,此为空白罪状提供了立法契机,但实践中也存在忽视罪名空白性、空洞引用前置性法规等问题。以盗伐林木罪为例进行分析,总结出空白罪状的解释方法与路径,并基于我国的现实情况,对砍伐经济行为的定罪问题从体系解释与法理方面进行考证,得出不宜认定犯罪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