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受贿罪的保护法益一直是我国刑法理论界备受争议的问题,是研究受贿罪本质和准确认定受贿罪的前提,受贿罪的保护法益应当充分反映法益的性质、受贿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以及受贿罪的本质,文章通过对目前我国刑法有关受贿罪的保护法益研究,对现有理论观点的分析,结合我国对受贿罪的立法目的,认为我国刑法规定的受贿罪的保护法益应认定定为国家职务行为的不可交易性。

  • 单位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