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黔府办发[2021]20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旅游产业化目标体系及考核评价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2021年8月20日贵州省旅游产业化目标体系及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旅游产业化推进大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旅游产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