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理研究需要回归本源。我国古代法制蕴含着丰富的智慧和资源。中国古代经典是法理的重要载体,是法理思想的源头活水。中华文明传统孕育出了独具东方特色的法理学述传统。“理”是中国古代思想的核心所在,“法理”是古代法学的基石范畴,是中华法律文明具有自主性和独创性的理论概念。古代法理在思想典籍、立法文献、司法判决乃至诗词歌赋等文学作品中都有丰富的表现形式。古代法理思想是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智识资源,是构建中国特色治理之道的民族基因,是现代法治的营养资源,而非消极阻碍。只有把“不忘本来”和“吸收外来”有机结合起来,中国的法学研究才能焕发出新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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