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层民主自治通过制度的优化可以促成基层治理体系的闭环运行,而村规民约可以成为基层自治与自律、他律相互促进的润滑剂。随着以经济利益冲突为主的农村矛盾纠纷以案件形式进入司法领域,村规民约越发显得其在司法适用中的调处功能。对贵州省村规民约在民事纠纷中司法实践的相关问题进行解剖,结合相关司法判例与数据分析开展对策研究,为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提供法治理论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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