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公共运输网络的一部分,高速公路是否应当收费一直存在争议。因此有必要从法律规范上回应质疑并进行高速公路收费的法治化构建。高速公路收费的法理基础可从经济法视角下高速公路的准公共产品特质、行政法视角下高速公路收费的二元属性、宪法视角下对高速公路免收通行费的合宪性审查进行透视。就当下来说,高速公路收费仍存在收费内容混乱,决定主体不当以及收费期限模糊等问题,未来可以考虑适用分时段差异化的收费政策,明确收费主体和期限,加强信息公开以优化高速公路资源配置。

  • 单位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