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卫·哈维在批判新自由主义的基础上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剥夺性积累"思想。在他看来,"剥夺性积累"实为新自由主义及其全球化历史进程的一种内在核心机制,通过私有化、金融化、危机管理和操控、国家再分配等主要方式不断实现暴力掠夺型积累。不过,一方面,由于忽视了"剥夺性积累"概念和"原始积累"概念在理论逻辑功用与具体历史所指、既定历史内涵等方面的显著差别,他试图赋予"剥夺性积累"概念以一般普遍性并取代"原始积累"概念的诉求根本无法实现;另一方面,由于哈维并没能像卢森堡那样清晰阐明"外部"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从而不仅令这一概念歧义丛生,更使得"剥夺性积累"思想深陷混淆的理解和争议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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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广东省社会科学院; 吉林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