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令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中国气象局第111号《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办法》已于2020年12月31日经财政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经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外交部、科技部、农业农村部、气象局同意,并报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公布,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