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语法手段主要包括语音、虚词和语序,然而它们的有无标记性质则不同。谓词结构动词重叠式和"形+程度补语"分别采用了语音手段和语序手段,两者都只能用于句子层面且不能出现在定语位置或者被名词化。这是因为产生历史比较短的语法构式会带有更多的语用限制(即有标记性),用于这两种谓词结构的动词或者形容词概念意味着它们已经被看作时间空间的现象,具有一维的时间延续性,所以不再能被名词化来指代事物,也不能用于定语从句来给事物分类。普遍认为汉语语法的重要特点之一是,词组结构和句子结构的类型是一致的,然而事实上不少语法结构却只能用于独立的句子层面上,即作话语单位,而不能作句子内部的词组。对这一现象的探讨将为理解汉语语法的整体特性提供一个新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