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明股实债是我国现行监管体制催生出的一种特殊的融资形式,由于缺乏法律的明确规定,所以司法实践中不同法院之间作出了一些不同的裁判认定,这给投资方带来了不确定的法律风险。通过讨论明股实债模式下股东资格认定标准的适用,可以为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双方的实质关系提供一个新的思路,以厘清明股实债模式中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减少投资方不确定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