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法是与国家管理模式相契合的法律,由于近期多元化利益主体过分夸大公私利益紧张关系、过分聚焦行政行为,也不注重行政治理责任约束,导致行政法治化正当性被不断削弱。基于此,本文以行政法治理机理为入手点,阐述了行政法治理中责任承担主体及对象,分析了行政法治理责任承担标准及具体事项,并对行政法治理责任所产生的结果及反馈进行了简单的探究,以期为更加精细的行政法治理责任框架制定提供一定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