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更加全面有效地保护遗传资源,我们在坚持财产权设定的同时,还必须做出降低交易成本的努力。在遗传资源财产权保护制度设计中应采用社区所有权形式的主体机制;确立以规制无形属性的客体制度;在权利内容设计方面坚持财产规则;重视发挥专利制度对遗传资源的保护作用,但应合理设置披露义务、知情同意义务、惠益分享义务与专利效力的关联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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