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裁量中法官的道德情感不可避免,且可在社会契约理论中寻找到其正当性根据。司法裁量中,法官通过判决所表现出来的道德情感可作为正义冲突时的价值导向,引领公众的生活目标。但司法裁量中法官的道德情感也存在消极性,我们似乎只能寄希望于法官个人素质的提高,以保证法官的道德情感的发挥是在遵守法律规则的前提下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