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不动产登记指标进一步规范登记流程,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审核、备案、批准、核准、盖章等房产交易前置条件,全面实施"一窗受理,并联办理",进一步整合归并登记申请材料。除历史遗留问题、继承(受遗赠)、居民独栋建筑、商铺、车位等类型的转移登记和在建建筑物抵押登记外,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已有《不动产权证书》商品房买卖的转移登记、实体经济企业不动产登记、抵押权首次登记办结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办理环节优化至3个,申请材料精简至4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