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税务人员玩忽职守案件的思考

作者:赵滕
来源:中国税务, 2019, (05): 66-67.
DOI:10.19376/j.cnki.cn11-1178/f.2019.05.022

摘要

<正>玩忽职守罪属于过失犯罪,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