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首起检察公益诉讼案件于1997年由河南方城县人民检察院提起之后的第20个年头,2017年全国人大对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进行了修改,在两法中正式写入了检察公益诉讼。尽管检察公益诉讼写入了法律,并且其间历经20年风雨,在司法实践中也取得辉煌成绩,但毕竟是一新生事物,无论是在理念上、制度设计上,还是在诉讼效果上,都与传统民事诉讼存在诸多差异。在新时代,如何推动检察民事公益诉讼的基本理论发展和检察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创新,是当下理论界与实务界面临的重大课题之一,也正是本刊组织这一笔谈的初衷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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