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90年代以来县乡财政困难问题一直广受关注,近几年虽然有所好转,但随即而来的土地财政等问题却不容忽视,县乡财政风险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从收入和支出两方面来讲,笔者认为其主要形成原因分别是分税制财政体制的不完善和政府官员绩效考核制度不合理造成的经营城市行为。并提出从进一步完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建立政府官员综合绩效考核制度、构建财产税三方面来解决其财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