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证据的收集从单纯的口述,到实体证据的采集,展现着司法的进步与改变。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反对自证有罪原则,真正贯彻落实这一政策,杜绝犯罪嫌疑人因肉体或精神上的压迫从而出现自证其罪的现象,因此从明确反对自证其罪的意义入手,审视当前司法现状,结合国情政策以及出现的种种问题等,从而更好的落实这一决策。本人将就反对自证其罪就以下几点进行论述。